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树牢安全理念,坚守底线思维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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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三管三必须”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表述: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 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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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
(1)企业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部门职责中明确专 业部门对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 业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考核内容,推动专 业安全管理。
(2)专 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过程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试运行、验收等各个环节,辨识其中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管控措施。
(3)生产、技术等专 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运行、生产方案调整等生产过程的安全负责,对生产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对操作规程、专项方案的有效性负责,对新技术应用的安全负责,对专 业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业务变更负责,按照权限分工对生产运行、工艺技术等事故事件技术进行调查处理。
(4)设备管理专 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设备、建(构)筑物及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对设备(包含备用、停用设备)的完好性负责,对专 业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验收等过程负责,对设备维修过程的作业安全负责,强化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租赁和处置资产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检修规程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按照权限分工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安全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企业专 业安全管理。加强专 业部门安全管理基本原理、方法、程序的培训;汇总收集专 业部门提报的相关安全文件、资料,统计分析企业专 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建立并实施专 业部门的安全考核机制;指导、协调、组织专 业部门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变更管理、事故事件调查等工作;按照权限分工对涉及人身伤害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1)理清专 业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职责定位
随着新安法的实施,专 业安全开始引起重视。企业应逐步认识到,涉及到安全的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专 业部门被推向风险管理、事故预防的前台。有的企业把安全部门仅定位成安全监督监察部门,这种职责定位是不准确的。企业的安全部门不仅仅是监督者,更重要的是主要参与者,是技术专 业,是企业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的关键部门。
(2)正确认识专 业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
专 业部门既要履行岗位职责,也要履行安全责任,即“一岗双责”。专 业部门安全责任的内容,一定与风险控制有关。专 业部门具体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负责本专 业范围内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本专 业范围内的变更管理,负责本专 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负责管理服务本专 业的承包商,负责调查本专 业范围内的事故,负责本专 业领域的安全培训等。
(3)落实专 业部门安全责任的有效途径
一是关注“不干错”和“干不错”。让安全部门把精力放到“不干错”上,引导企业决策层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在领导力、资源保障、全员参与等环节下功夫,培训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的理念、意识、技能、习惯,逐步培育企业安全文化,让全体从业人员知道为啥干、怎么干,从而实现“不干错”。让专 业部门更多关注“干不错”,从保护层的洋葱模型入手,加强本质安全设计,逐步提升企业事故主动防御能力。相信人是一定会犯错的,做到即使员工犯错、失误甚至违章,都不会发生灾难性的事故。
二是加强专 业部门组织建设。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专 业部门的上级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应进一步注重培养安全专家型的专 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理论研究和事故分析,识别企业专 业领域内的大风险,治理专 业范围内的大隐患,遏制专 业范围内的大事故。
三是加强对专 业部门的安全考核。设置专 业安全绩效指标,使其作为薪资分配、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对不能正确履行安全责任的专 业部门进行惩戒;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分析专 业部门履职能力上的缺陷,为专 业部门安全培训确定方向。